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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盛建、覃辉、李佳三人涉嫌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 发布时间: 2026-10-30
  • 来源: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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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陈盛建、覃辉、李佳三人涉嫌诈骗案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附犯罪嫌疑人身份基本信息:

  犯罪嫌疑人陈盛建,男,1992年3月6日生,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犯罪嫌疑人覃辉,男,1991年11月27日生,户籍地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犯罪嫌疑人李佳,男,1988年2月8日生,户籍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

  联系人:沈助理

  联系电话:0755-8990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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