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询价是采购人深圳市湾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东物业公司”)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方式、资格条件、评审办法及合同内容,以后续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湾东物业公司品牌形象,强化各在管项目的视觉辨识度与规范化管理,前期湾东物业公司已组织完成对物业项目VI标识的系统性统一设计,涵盖项目主标识、导视系统、宣传物料及办公场所视觉规范等核心要素,形成了统一、规范、具有辨识度的视觉形象体系。湾东物业公司拟向社会采购具备相应资质与实力的广告制作公司,承担VI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VI深化设计及设计还原要求
1.供应商须以采购人提供的已确认VI视觉规范和有权提供的设计文件为基础开展制作工作,确保标志、色彩、字体、版式、信息层级及整体视觉风格与已确认方案保持一致。
2.已有完整设计文件且可直接制作的标准物料,原则上无需重复进行创意设计,仅进行必要的尺寸适配、文字更新、排版校对及生产文件输出。
3.需要结合实际现场进行制作的非标准物料,供应商应完成合理的尺寸适配、安装节点深化、画面调整及必要的制作图纸。
4.对需深化适配的重点物料,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制作图或安装示意,以供采购人审核确认。
(二)制作工艺与质量要求
1.按附件所列通用材质、制作范围、工艺要求及报价单位进行报价。
2.同一物料应采用相同或符合附件要求的等效材质进行报价,避免因不同供应商采用不同材料而导致价格不可比。
3.应确保成品色彩一致、文字清晰、画面完整、尺寸适配、安装牢固。
4.室内外标识应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具有相应耐久性、防水性、耐候性及抗老化性能的材料。
5.涉及消防、安全等特殊用途的标识,应符合适用的国家标准及相关安全规范。
6.采购人可选择代表性物料进行打样确认,供应商按确认样板组织批量制作。
(三)现有设施VI更新的实施范围
为避免重复建设,本次部分物料以现有设施表面VI更新为主要实施内容:
1.B1-20办公区前台背景墙:仅包含现有背景墙表面的VI深化设计、尺寸适配及画面制作输出,不包含新建背景墙基层、石材、立体字及结构材料。
2.D3-04自行车泊车亭:仅包含现有车亭表面的VI深化设计、尺寸适配及画面制作输出,不包含车亭主体、钢结构及顶部结构更新。
3.D3-12楼栋牌:仅包含现有标牌表面的VI深化设计、尺寸适配及画面制作输出,不包含标牌主体、金属板材、亚克力及发光结构。
4.D3-15室外保安岗亭:仅包含现有岗亭表面的VI深化设计、尺寸适配及画面制作输出,不包含岗亭主体、钢结构、门窗及顶部结构改造。
5.D3-06车辆进出口指示牌、升降车杆:默认仅涉及VI标识更新、贴膜、喷涂、画面制作及约定的常规安装,不包含机电设备采购、维修及更换。
具体以附件报价表确定的工作内容为准。
(四)运输与安装要求
1.对名片、办公纸品、小型标识贴、小型提示牌、普通门牌等具备自行安装或直接使用条件的物料,可由采购人各项目自行安装,供应商负责制作、分类包装及交付。
2.对大型导视牌、户外固定标识、复杂组合牌、地坪标识及其他需要专业施工的物料,供应商应在约定范围内完成现场安装。
3.报价应包含附件所明确的制作、运输及安装责任,不得因已约定的常规工作重复收费。
4.对特殊基层处理、超高空作业、复杂吊装、新增土建或电气工程等情况,采购人应在实施前明确其是否属于采购范围,并依据正式合同办理。
(五)多项目交付管理
1.本项目涉及公司本部及多个在管项目,供应商须具备跨项目制作、物料分类、分批交付及现场协调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名称、VI编号、物料名称、规格及数量进行分类包装和交付。
3.对需要安装的物料,应按项目提供安装点位清单、完成记录及必要的实景照片。
4.采购人按照已确认的实际需求、交付批次和验收标准,分项目组织验收。
5.后续数量调整及追加制作,原则上按照正式合同约定的单价、有效期和变更规则执行。
(六)售后保障
固定标识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相应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材料、制作工艺或安装质量导致的异常褪色、翘边、脱落等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责任。
对于人为破坏、非正常使用、第三方施工损坏、不可抗力及原有设施自身缺陷等非供应商质量责任导致的问题,按实际责任认定处理。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业务开展授权证明。
(二)信用要求:三年内(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纪记录如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2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处罚等,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标识制作、工艺管理、视觉文件适配和项目交付能力。(提供业绩证明)
(四)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和分包(报价单位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原则
1.供应商应在附件对应的【综合单价】栏填写报价。
2.本次不要求将深化设计、打样、项目服务、常规运输、常规安装、包装损耗、税费及售后保障费用分别列价,应根据每项明确的工作范围合理计入综合单价。
3.可由采购人自行安装的小型物料,不要求供应商承担安装工作,相应综合单价应按照该项约定的实际交付责任计算。
4.非标准物料按附件规定的材质、参考尺寸、常规规格范围及使用场景报价,实际制作以现场确定的尺寸为准。
5.处于约定常规规格范围内的尺寸适配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超出范围的变更按正式合同约定处理。
(二)报价资料
1.报价资料需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信用报告扫描件(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息以采购期间的查询结果为准)、有效业绩以及报价单位认为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2.提交方式:报价文件相应位置密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递交/邮寄至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2楼(联系人:王工,0755-28990502)的同时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tcfgs@lg.gov.cn)。
五、特别说明
(一)报价单位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单位对报价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遇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报价单位需承担一切责任。
(三)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可自行前往上述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四)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五)本询价公告仅为采购前期意向征集,不构成采购要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方案,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六)公告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00(3个工作日)。
附件:1.供应商可视化询价图册
2.供应商报价表
深圳市湾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