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雄(身份证号:44132*********6714)、郭利芳(身份证号:44132*********6323)、朱宇森(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5330)、朱宇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H*********9)、朱宇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H*********0)、朱顺慧(居民身份证号码:44030*********1821)、朱纪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H*********7)、朱丽群(居民身份证号码:44132*********6727)、朱燕辉(身份证号:44030*********1817):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因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未能有效送达文书,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案件延期办理通知书》(〔2026〕深龙宝龙规土延字第017号)。告知内容如下:
你(单位)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街道同乐社区老大坑格村7号两层砖瓦房屋、一层砖彩钢板房屋、一层砖彩钢板厨房、一层砖墙铁皮顶杂物房及砖墙铁皮顶牲口棚5处构筑物 的行为涉嫌违反 ☑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本机关已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立案调查。由于情况特殊,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该案办理期限一个月(延期时限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8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