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大光勘旧村、南湾街道庄氏大厦、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兴坪(宝地)片区等6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予以延期。现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等6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6年9月22日
附件:
关于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等6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坂田 | 杨美社区上段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宏一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77 | 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9月17日止 |
2 | 坂田 | 大光勘旧村(计划延期) | 深圳市大光勘股份合作公司 | 41864 | 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9月5日止 |
3 | 南湾 | 庄氏大厦(计划延期) | 深圳云成投资有限公司 | 10081 | 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9月5日止 |
4 | 吉华 | 布吉一村工业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百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4523.7 | 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9月26日止 |
5 | 吉华 | 下水径大排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 32895 | 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9月5日止 |
6 | 坪地 | 中心社区兴坪(宝地)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 | 49157 | 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9月29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
附图:
1.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南湾街道庄氏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6.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兴坪(宝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