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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某城市更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自主)公告(采购编号:ZDKF-2026-002)

  • 发布时间: 2026-09-16
  • 来源: 区城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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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单位按以下方式线下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6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12:00前。

  (二)领取地点: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001室,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755-28988220。

  (三)领取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

  1.律所执业许可证或律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个人领取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保密承诺函(附件1)。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律所执业许可证或律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任一查询渠道的查询结果。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与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特别说明:以上均满足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响应单位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三、采购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976,250元。响应单位应在前述控制价以内报价,且响应单位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及一切相关风险的全面响应,并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税费、专家评审费(如有)及其他一切费用。

  成交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分期支付。

  四、合同支付条款

  根据已完成的服务内容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线下领取)。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政府部门)政策、决定、通知等原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单方通知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工作的,合同自甲方通知解除之日起终止;乙方已经开始工作的,按实际完成并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的工作内容进行结算,未达到支付节点的工作内容不予结算。除此以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经济责任。

  五、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综合评审表)。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若胶装成A4或A3幅面(A3禁止竖版)文本的,A4幅面厚度一般不超过50mm,A3幅面厚度一般不超过20 mm,超过的建议分册处理,A3封面禁止使用硬材质封面。

  2.文件在编制时,每本文件自封面开始从“1”编写页号,一般单面文字材料在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正面在右下角编号,背面在左下角编号。

  3.投标时应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与PDF扫描文件(载体为光盘或者U盘),扫描文件内容必须与其对应纸质文件一致,扫描文件应清晰、端正、完整、不失真。

  (二)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9月16日—9月21日止。响应单位应于9月21日12: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正本的PDF版电子扫描件)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001室(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工,0755-2898822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三)响应文件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一览表。

  (四)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七、公开招标(自主)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方案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响应单位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与采购人深圳市深龙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并由其履行合同义务。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仅负责采购阶段的程序组织,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付款或履约责任。

  附件:1.保密承诺函

  附件:2.响应文件一览表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附件:5.综合评审表

  附件:6.服务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