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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乱象整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四批)

  • 发布时间: 2026-09-02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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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并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为进一步增强游客法治意识,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我局从中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港青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招徕“品质深港澳珠5天4晚”旅行团业务时明确告知“预定后价格不会变动”的承诺,待旅游者入团后才要求补交保险及服务费进行加价,招徕时的宣传价格与实际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7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港青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案

  深圳市卓邦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联系电话”“旅行社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签约地点”“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8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卓邦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旅行社变更经营场所,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案

  深圳市金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场所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经责令整改后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8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金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案

  安途游旅行社(深圳)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2026年7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安途游旅行社(深圳)有限公司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案

  广东爱游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为4名游客组织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0日组织“豪华越南高铁6日游”的旅游行程时,未为该出境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6年7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东爱游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40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吴某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持续保持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旅游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同时,也提醒广大游客朋友:参团旅游要通过正规旅行社渠道报名,不要轻信和参与低价不合理旅游产品。参团务必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费用等关键信息,妥善保存缴费、沟通相关凭证,旅游行程中发现有擅自变更行程、强迫购物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