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甘坑水库管理线调整配套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顺利推进该工程实施,需委托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现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单位,并择优委托确定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甘坑水库管理线调整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甘坑水库管理线调整配套工程立项相关研究,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配合做好项目立项评审和报审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甘坑水库管理线调整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规定的其他受托人服务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三)发包估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发包估价:报名单位报价采用自主报价方式,下浮率范围为≥20%,招标估价为50.25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40.20万元。被邀请单位采用自主报价方式,报名单位仅报下浮率和相应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在发包估价50.25万元基础上直接下浮,当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与所报的投标报价折算出的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为准,同时以所报下浮率折算出相应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如投标单位的报价超出报价要求范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2.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结算原则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结算时以龙岗区发改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中投资费总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行业调整系数取1.2,根据项目情况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1.0计算编制费,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
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且下浮前最高结算价不超过100万元,费用从项目总投资中列支。
(2)支付方式
1.项目建议书支付方式:
2.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支付方式
3.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按照甲方最新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实施,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4.因甲方变更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反复修改的费用,乙方自行考虑风险,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三)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节点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四)发包方式
局网站公开询价
(五)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三、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存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6 年 6 月修订)》中的8种不得承接我局小型建设工程。
备注:1、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审批。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的单位,可自愿向我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 )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信息。
(四)承诺书;
(五)廉政承诺书;
(六)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七)拟投入人员班子一览表;
(八)供征集单位择优的相关材料:1.投标报价;2.近三年3项同类工程(服务)相关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或可行性研究编制业绩);3.项目负责人近三年1项同类工程(服务)相关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文版合同关键页(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方证明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或同时提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必须清晰反映以下内容:工程名称、业绩金额(单独承担的同类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多项服务,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涉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编制部分的金额;)、签订时间、工作内容(涉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负责人业绩还需清晰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在该业绩中担任的项目负责人职位。如合同无法清晰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合同委托方证明文件或工程总概算批复文件或相关联合体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可由原业绩合同委托方出具相关盖章证明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出具盖章文件(如原业绩为联合体承担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但必须清晰反映工程名称、业绩金额、签订时间、工作内容等上文提到的内容),以上文件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报名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招标人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模糊无法清晰辨认,导致招标人在清标时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无法核实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六、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所有自愿报名的单位均须报送纸质文件报名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还应提供中文版文件),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将报名资料(盖章版扫描件,PDF版本)提交一份电子文件(U盘或者光盘),一并密封(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如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报价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则对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如业绩证明文件不一致的则对该项业绩不予认可),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报送我单位。
(一)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以邮寄或投标单位人员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06室。
(二)报名资料递交后不予退换。
七、报名有效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一)报名有效受理时间:方案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方案发布起第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18:00)。
八、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在通过公开询价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不足3家承包商报名的,则直接采用邀请招标模式,直至满足3家承包商进入择优环节;如公开报名的承包商经审查不满足项目要求被废标、或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造成报名承包商不足3家的,则直接采用邀请招标模式,直至满足3家承包商进入择优环节。
(四)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投标承包商中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的,则直接在剩余报名承包商中择优确定最终承包商。
九、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对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一)存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6 年 6 月修订)》中的8种不得承接我局小型建设工程的情形。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不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三)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高于公布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上限的。
(六)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损坏的。
(七)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文件外包装破损导致投标文件裸露的。
(八)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
(九)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
(十一)纸质版和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协议(如需)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十、结果公示
我单位在明确具体的承包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直接发包信息通过龙岗区水务局官网公示。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准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汇总资料及筛选之用,恕不退还;
(三)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十二、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人:李志豪
联系电话:0755-84865776
手机:13632881421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06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