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深圳市龙岗上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上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函申请注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上井整村统筹土地整备试点项目的子项目02-17、18地块(暂定名)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序列号:2023-1764)。经查,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长期未开工,已超过法定开工期限,且未在我局办理施工许可延期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法注销,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