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第二届镜像龙岗趣龙岗摄影大赛”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选定大象视觉(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作为项目的执行机构,项目金额为94.5032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24日-7月28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提出,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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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