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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取消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发布时间: 2026-07-07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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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取消深圳市鸿捷威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企业,可以三年内再次申报。

  请各街道及时通知企业,并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加强监督。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