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君子布河上游河道迁改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顺利推进该项目建设工作,需委托本项目设计(设计、竣工图和BIM)单位。现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设计(设计、竣工图和BIM)单位,择优委托确定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君子布河上游河道迁改工程设计(设计、竣工图和BIM)
二、项目内容
(一)本次招标工作内容为:
1.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及其它需后续配合的服务(如需);②协助委托人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核对结算工程量;配合询价工作;③负责施工期间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及派驻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相关设计服务等后续工作;④协助委托人召开评审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⑤协助报批报建工作,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⑥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⑦竣工图编制工作;⑧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若有);⑨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受托人完成的工作;⑩合同规定的其他受托人服务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2.BIM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BIM技术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正向设计,创建与设计阶段要求一致的专业模型和综合模型,并基于模型生成图纸;利用BIM技术进行项目组规定的相关性能分析、功能模拟、综合分析等;
3.组织开展项目服务所需的专家评审会(或技术咨询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解决技术难题、提供专业优化意见及建议并承担其相关费用(专家费、专家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会务费等)。
4.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服务工作。
(二)发包估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发包估价
报名单位投标报价采用自主报价方式,仅报下浮率,下浮率范围为≥20%,招标估价为87.79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70.23万元。(报名单位所报投标报价在招标估价基础上直接下浮,当报名单位所报下浮率与所报的投标报价折算出的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报名单位所报下浮率为准,同时以所报下浮率折算出相应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如报名单位的报价超出报价要求范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2.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基本设计费用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①基本设计费结算时以项目总概算批复中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费用标准计算,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0.85。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最终费用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上述工作因政策或其他原因未发生或出现大幅缩减,则相应费用不予计列,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②支付方式
基本设计费合同酬金的支付如下简表:
(2)BIM设计费用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①BIM设计费以项目总概算批复中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参照《广东省 BIM 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 年修正版)》费用标准计算,费率取0.175%,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最终费用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
②支付方式
BIM设计费合同酬金的支付如下简表:
(3)竣工图编制费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①竣工图编制费结算时以按本项目总概算批复中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计算的基本设计费金额的8%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最终费用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
②支付方式
竣工图编制费合同酬金的支付如下简表:
(4)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按照甲方最新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实施,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5)因甲方变更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反复修改的费用,乙方自行考虑风险,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6)三项费用相加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最终结算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费用从项目总投资中列支。
(三)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完成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四)发包方式
局网站公开询价
(五)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三、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
(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存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修订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5年)》中的9种不得承接我单位小型建设工程情形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的单位,可自愿向我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信息。
(三)承诺书;
(四)廉政承诺书;
(五)拟投入人员班子一览表;
(六)供征集单位择优的相关材料:1.投标报价(价格切线竞价,提供报价书);2.资格等级;3.近五年3项同类工程(服务)相关业绩(同类业绩为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4.项目负责人近五年1项同类工程(服务)相关业绩(同类业绩为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不超过1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文版合同关键页(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方证明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或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必须清晰反映以下内容:工程名称、业绩金额(单独承担的同类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多项服务,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水利工程设计的金额;若所提供同类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部分的金额)、签订时间、工作内容(为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还需清晰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在该业绩中担任的项目负责人职位。如合同无法清晰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合同委托方证明文件或工程总概算批复文件或相关联合体证明文件(如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同类业绩服务内容及对应金额,须由原业绩联合体成员各方出具盖章证明文件,也可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相关盖章证明文件),以上文件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报名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招标人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模糊无法清晰辨认,导致招标人在清标时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无法核实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六、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所有自愿报名的单位均须报送纸质文件报名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还应提供中文版文件),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将报名资料(盖章版扫描件,PDF版本)刻录一份电子光盘,一并密封(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如不一致,则清标时该项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报送我单位。
(一)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盖章密封邮寄或派专人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10室。
(二)报名资料递交后不予退换。
七、报名有效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一)报名有效受理时间:方案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方案发布起第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18:00)。
八、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在通过公开询价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不足3家承包商报名的,则直接采用邀请招标模式,直至满足3家承包商进入择优环节;如公开报名的承包商经审查不满足项目要求被废标、或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造成报名承包商不足3家的,则直接采用邀请招标模式,直至满足3家承包商进入择优环节。
(四)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投标承包商中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的,则直接在剩余报名承包商中择优确定最终承包商。
九、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对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一)存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修订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5年)》中的9种不得承接我单位小型建设工程情形的。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不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三)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高于公布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上限的。
(六)提交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损坏的。
(七)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文件外包装破损导致投标文件裸露的。
(八)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
(九)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
十、结果公示
我单位在明确具体的承包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直接发包信息通过龙岗区水务局官网公示。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准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汇总资料及筛选之用,恕不退还;
(三)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十二、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家锐
联系电话:(0755)84862490
手机:1392466687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10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