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专业的舞台技术服务,包括灯光、音响、舞台监督、舞台机械等技术服务,以保障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项目名称:2026年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舞台技术服务采购;
3.项目内容:提供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图书馆)场馆服务部一年舞台技术服务,切实保障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的正常开展。
4.项目费用:以单价形式招标,预算费用为¥80万元;
5.服务时限:一年(合同期满履约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每次续签周期1年,累计最多续签2次)。
三、项目需求
1.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的设备入场、装台、彩排、正演、撤场各项工作的全程跟踪及落实;
2.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涉及的灯光、音响、舞台监督、舞台机械等技术服务,切实保障演出活动的正常开展;
3.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的灯光、音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4.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灯光、音响的设备支持和本单位活动未能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
5.提供针对本单位现有品牌灯光控台(马田)、音响(EAW)等设备的技术培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与剧院演出相关的“舞美”或“演出”或“演艺设备”方面相关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资质;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单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平台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多家有关联单位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06月17日18:00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方式
(一)投标所需提交资料:
1.资格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批准文件和资质文件;
2.报价表及清单;
3.供应商情况介绍;
4.企业“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6.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7.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服务方案等(参照需求明细表,不仅限于项目需求明细表内容);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
第5、6、7项,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以上资料必须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递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508室;联系人:黄工,0755-89558993。
七、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选定中标单位。
八、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化中心联系人:李工,0755-89558566。
附件1:需求明细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