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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舞台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6-11
  • 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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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专业的舞台技术服务,包括灯光、音响、舞台监督、舞台机械等技术服务,以保障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项目名称:2026年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舞台技术服务采购;

  3.项目内容:提供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图书馆)场馆服务部一年舞台技术服务,切实保障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的正常开展。

  4.项目费用:以单价形式招标,预算费用为¥80万元;

  5.服务时限:一年(合同期满履约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每次续签周期1年,累计最多续签2次)。

  三、项目需求

  1.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的设备入场、装台、彩排、正演、撤场各项工作的全程跟踪及落实;

  2.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全年各类演出活动涉及的灯光、音响、舞台监督、舞台机械等技术服务,切实保障演出活动的正常开展;

  3.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的灯光、音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4.提供大剧院、音乐厅及微剧场等场馆灯光、音响的设备支持和本单位活动未能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

  5.提供针对本单位现有品牌灯光控台(马田)、音响(EAW)等设备的技术培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与剧院演出相关的“舞美”或“演出”或“演艺设备”方面相关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资质;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单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平台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多家有关联单位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06月17日18:00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方式

  (一)投标所需提交资料:

  1.资格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批准文件和资质文件;

  2.报价表及清单;

  3.供应商情况介绍;

  4.企业“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6.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7.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服务方案等(参照需求明细表,不仅限于项目需求明细表内容);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

  第5、6、7项,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以上资料必须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递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508室;联系人:黄工,0755-89558993。

  七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选定中标单位。

  八、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化中心联系人:李工,0755-89558566。

  附件1:需求明细

  附件2:评分标准

  附件3: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