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对外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项目名称: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三、征集方式:公开遴选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不涉及报价,供应商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分支机构、分支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资格,须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为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作出声明)
七、遴选资料递交流程
(一)递交时间:
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二)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凡愿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备齐遴选所需资料,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院行政楼409办公室。(遴选资料的电子文档盖章扫描件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w-lgqzyy-yb@lg.gov.cn,邮件命名格式: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公司名称)
2.邮寄递交:凡愿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备齐遴选所需资料,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我院指定地点。(遴选资料的电子文档盖章扫描件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w-lgqzyy-yb@lg.gov.cn,邮件命名格式: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公司名称)。
八、答疑事项
供应商要求采购人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或对遴选文件有质疑的,请于收到遴选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邮件或现场送达我院,邮件形式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九、具体需求参数及遴选资料要求及遴选标准详见附件。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收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大运路一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行政楼409办公室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755-89918082
邮 箱:w-lgqzyy-yb@lg.gov.cn
附件:保险经纪服务项目需求、遴选资料要求及评审方式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