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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产一切险公开采购询价邀请函

  • 发布时间: 2026-06-01
  • 来源: 区城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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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集团物业资产管理工作需求,规范资产风险保障管理,我集团拟开展2026年度物业财产一切险采购工作。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确定项目采购控制价,现诚挚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本次项目具体情况及相关询价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保险范围

  本次保险覆盖创投大厦、智慧家园、城投商务中心等相关物业财产,包含玻璃幕墙设施设备,具体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物业财产投保项目清单》。

  (二)保险标的

  本次投保保险标的为附件清单范围内,与我集团存在合法经济关联的各类物业资产,具体包含以下类别: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且由被保险人承担管理责任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受托保管的第三方财产;

  3.其他法律认可、与被保险人存在经济利害关系的各类财产。

  (三)保险额度

  2026年度本次拟投保的全部保险标的物总价值为5373498092.01元。

  (四)保险责任

  本次保险主要承保建筑物(含玻璃幕墙)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毁或灭失损失,具体责任范围如下:

  1.自然灾害:包含雷击、暴雨、洪水、冰雹、台风、飓风、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各类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包含火灾、爆炸等不可预料、非被保险人主观可控的突发性风险事故;

  3.玻璃幕墙专项责任:除上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额外承保不明原因导致的玻璃幕墙破损损失。

  (五)保险免赔额度

  财产一切险中免赔额均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较高值为准),地震、海啸事故免赔额为2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较高值为准)。

  (六)赔偿处理方式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选择下列赔偿:

  1.货物赔偿: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

  2.实物赔偿:保险人以实物替换受损标的,该实物应具有保险标的出险前同等类型、结构、状态和性能;

  3.实际修复:保险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复受损标的。

  二、报价相关要求

  1.请报价单位结合本次投保物业资产实际情况、行业市场标准及项目风险情况,自主测算、合理合规报价。若需现场踏勘核实资产情况,由报价单位自行统筹安排,相关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

  2.请报价单位于2026年6月5日18:00前,完成报价文件编制、盖章确认(按附件2格式),并按要求提交至城投商务中心13楼(发送至cthkx@lg.gov.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询价参与资格。

  3.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采购控制价的依据,不作为采购结果。

  附件1:物业财产投保项目清单

  附件2:报价单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