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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关于遴选餐饮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5-09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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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我区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餐饮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服务平台的工作职责

        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服务平台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策划、报名、组织实施、信息汇总、资格审核、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宣传推广、数据收集、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宣传推广。能够有针对性地向目标客群推广活动,有效利用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等。

        (三)向符合条件的商户发布活动通知,组织商户报名,收集报名资料,确定商户,并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四)动态监控和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六)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将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分析报告等工作相关信息数据及时提报主办方,主动接受审计、绩效评估等工作。安排专门团队受理商户及消费者咨询、培训、投诉处理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发放工作平稳有序。

        (七)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二、入选发放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能力

        1.近年有承接相关地方政府消费券相关活动经验,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组织消费券发放时间、轮数、补贴金额和券数量设置与目标市场用户匹配,科学设计消费券面额等,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2.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精准识别目标消费者投放消费券能力,可结合特定消费场景如联动赛事活动,打造票根消费场景等更好组织活动目标企业、商圈商户等进行消费券核销及促销,并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和使用优惠补贴、消费券,能够在活动执行中及时提供执行情况,及时优化活动等。支持消费券有效期内未使用订单的自动退款机制,并在用户端明确提示有效期规则。

        3.具备较强资源整合能力。依法依规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商户库,持续做好录入和维护工作,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可以提供项目活动其他配套支持等,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4.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能够有针对性地向目标客群推广活动,有效利用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等。

        5.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须设立有政府消费券专款账户,与平台公司其他资金账户进行隔离,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张数、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率、拉动比等后台相关数据。具有防范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黄牛套现等不法行为的能力,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6.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组织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培训、投诉等问题,具有较强的社会舆情应对能力,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较强的公司实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活动期间能先行垫资,能配套投入相关市场及营销费用和举措,动员关联及入驻商户配套叠加优惠,更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优先;

        3.能更有效将活动资源转化为对龙岗餐饮业营业额增长的贡献,对龙岗促进消费有较大的贡献等。

        三、平台确认流程

        1.有意愿参与龙岗消费券活动服务机构遴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

        2.收到平台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由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服务贸易科组织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评选。

        3.入围平台企业名单经确认后,通过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同类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含活动效果)、本次参与龙岗餐饮消费券发放设计方案)。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5.承诺书,承诺具备实施本次补贴活动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诺承担对出现非法问题的“商户”和“消费者”的追责、追款,退回违规资金责任等(原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申请书需每页盖章。

        五、参与报名

        请有意愿参与龙岗区餐饮消费券活动服务平台遴选的企业,在2026年5月13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2026年龙岗餐饮消费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并将纸质版全套相关资料(一式五份)邮寄或直接交至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服务贸易科。

        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48室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683209

        邮箱:lgswfwmy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