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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依法注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4-30
  • 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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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许可证:(一)经营终止;(二)许可证到期”。

  经查,深圳市中航健康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坂田荔枝苑分公司已不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发达路8号荔枝苑安朴晓逸会所裙楼1层游泳池实际经营,且未到我局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告注销经营场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发达路8号荔枝苑安朴晓逸会所裙楼1层游泳池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经营机构名称:深圳市中航健康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坂田荔枝苑分公司,许可证编号:44030072017001)。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默认注销。

  公示期: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

  联系方式: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406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4836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