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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经费及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4-23
  • 来源: 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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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经费及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开展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经费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主要包括对2026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经费及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实际产出和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采购限价:不超过28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项目执行实力、专业团队和服务经验;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扫描件1份,用信封纸密封后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详细报价表及项目方案(包含组织实施、执行方式、团队配备及服务保障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4.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范围、专业实力、同类项目承办经验服务案例等相关资质情况简介、图片、案例合同复印件);

  5.诚信状态相关信息证明资料(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相关信息以递交投标文件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办公楼区委宣传部1826室。

  七、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8时0分。

  八、评审方法:我部将考虑申报单位的报价、资质、项目计划书、过往成功案例、团队保障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确定合作单位。

  九、咨询方式:0755-88180546吕先生(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采购需求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