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23﹞4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有一批医疗设备、通用设备类资产(共计97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2026年3月19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回收,9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深圳市宝之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3650.00元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天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审科提出(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17:00),电话:0755-28457333转3622。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