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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招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4-02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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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招采

  二、委托代理服务内容

  本次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主要事项包括:

  1.本次服务对象为三家企业。分别为: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湾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为三家公司提供诉讼相关法律问题咨询。需于接到咨询后48小时内反馈,咨询反馈以书面形式为主。

  3.参与处理三家公司形成的诉讼纠纷。三家公司目前的诉讼类别主要为租赁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等民商事纠纷,案件无风险代理费用,上限价格为211300元,年度案件量共计约55宗,其中1万元以下案件约10宗、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案件约40宗、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案件约3宗,50万元(含)以上案件约2宗。(案件数量超出约定规模时,按预算上限总额211300元支付,不额外追加费用)

  三、合格报价的确定

  报价方应按照招采方提供的涉诉金额区间,分别提报各金额区间每宗案件的全流程服务收费标准(含执行程序,报价为含税价)。其中:标的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需单独列明一审、二审及执行收费标准;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则按一、二审及执行合计收费标准(无论实际是否进入二审、执行程序,均按该合并标准计费)。同时,报价方须另行提交总包报价方案。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首次招采活动中,合格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招采人重新组织招采。如二次招采后,参与报合格报价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1.当合格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时,按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如发生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将组织二次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

  2.当合格报价供应商只有1家时,招采人结合市场行情与供应商的报价确定本次采购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招采材料接收人员及截止时间

  1.招采资料接收人:高伟,电话:0755-89986815。

  2.招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9日17:00。

  3.招采材料提交方式: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3楼,逾期恕不接受(快递方式提交的以到达之时为准)。

  (二)报价人及材料要求

  1.按照四个涉诉金额报价区间要求提供报价表及上限总包价。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需提供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

  3.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人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三)其他说明

  本次招采所提示的案件宗数均为预估数量,招采人不作任何案件数量承诺。

  附件:1.报价表

  2.《2026年度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模板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