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慧兔(深圳)托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3日,你单位经“深圳市智慧托育平台”向本机关提交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申请,并提交《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申请承诺书》。2024年7月,你单位获取2023年普惠托育机构补助资金248800元。
经核查,在本机关2025年开展的2023年普惠托育机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履行办托承诺情况专项审计中,你单位未配合普惠托育机构补助专项审计工作、未配合监督管理,违反《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你单位提交的《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申请承诺书》第一条、第九条约定。现根据《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决定: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已获取的普惠托育机构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248,800.00),退还至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账号:4000028529202017214
备注:请注明“退回2023年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款”及退款单位姓名。
如不服本行政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