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卫药政函〔2025〕3号文件相关规定,我院已于2025年12月5日,经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正式加入“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为规范推进港澳药械引进使用工作,切实保障临床诊疗需求,我院近期将对港澳器械人工耳蜗及声音处理器(具体详情见下表)开展院内公开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报名供应商中选后,将与医院签订不超过24个月的供货合同。
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电子遴选资料须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证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一、遴选项目:港澳器械公开遴选(采购编号:GAQX2026-01)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下午5:00前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科教楼1101)
3、报名方式:现场资料提交+电子版资料提交
报名要求: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正本标书一份、三证资料一份、信用查询记录一份)
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w-ebyhyy-shc@lg.gov.cn
A. 一家公司一份邮件,邮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格式命名:公司名+招标编码+包号
B.电子版需要的资料正本标书扫描件、信用查询记录扫描件、Excel版本的投标产品情况表
三、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报名企业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彩印件(具有有效期限,且有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提供中文版本;
3、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洽谈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7、《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报名公司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8、所投耗材品类的三证资料(需2份,其中一份独立包装,一份装订在标书内);
9、报名企业须递交以上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电子版一份(附件2:投标产品情况表excel版1份、纸质投标资料盖章扫描PDF格式1份),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10、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方式详见附件4);
11、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需附主要控股人资料信息)。
12、港澳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显示所该产品采购、使用的相关信息
13、医疗器械境外制造商或者生产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14、医疗器械境外制造商或者其境内指定代理人出具的该医疗器械仍在港澳地区公立医疗机使用期间的声明
四、注意事项:
1、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资质条款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如提供虚假材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在本院投标;③以上每一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④若因政策性原因:政府统一招标,将按政府招标结果执行。
五、采购评选方式:综合评分法或综合评分法+竞价法
六、谈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评标室
七、联系电话:0755-28989999-611011巫老师
注明:参与我院医用耗材公开采购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的相关条款。
附件1:采购文件
附件2:投标产品情况表
附件3:三证资料
附件4: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