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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

  • 发布时间: 2026-02-03
  • 来源: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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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坂田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4000315A

合同金额(万元):13691.36742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1.增加联云路新增清扫保洁面积为2421.8915平方米,按照清扫保洁三级路中标单价11.83元/㎡/年计,清扫保洁费用为28650.97元/年。清扫保洁服务期拟从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所需清扫保洁费用为26263.38元。

2.增加象和路新增清扫保洁面积为6738.8平方米,按照清扫保洁三级路中标单价11.83元/㎡/年计,清扫保洁费用为79720元/年。清扫保洁服务期拟从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所需清扫保洁费用为73076.66元。

3.增加杨美社区旺塘广场新建公共厕所,按照二类公厕中标单价147922.86元/座/年计,管理费用为147922.86元/年,管理服务期拟从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所需管理费用为135595.95元。

以上新增所需费用合计为234935.99元,未超原合同金额10%,且总金额未超过原计划数。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我街道新建联云路、象和路2条市政道路和杨美社区旺塘广场新建公共厕所已完工移交。为做好新接收道路和公厕的管理,根据《龙岗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56)》中第三条第(四)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接管新建市政道路、公厕或垃圾转运站等需增加采购合同标的相同服务时,增加采购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10%,且总金额未超过原计划数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的要求,我街道拟将上述2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和新建公厕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城市管家”服务项目中实施。因此,因客观原因导致实际需求发生变化,现需核增清扫保洁面积和经费,符合合同变更不改变合同订立目的、变更原因归属于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等原则。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

联系方式:0755-89608069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联系电话:0755-89608069

传真:0755-89505526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51092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