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 原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管理服务费用”第1项约定:“甲方在本项目管辖的建筑面积为70792.39平方米(包括停车场),甲方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517,813.73元/年(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壹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柒角叁分),即每月人民币459,817.81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玖仟捌佰壹拾柒元捌角壹分)。” 现变更为: 甲方在本项目管辖的建筑面积为70792.39平方米(包括停车场),甲方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的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471,831.94元(大写:人民币伍佰肆拾柒万壹仟捌佰叁拾壹元玖角肆分),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459,817.81元/月(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玖仟捌佰壹拾柒元捌角壹分);自2025年12月起,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436,826.92元/月(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陆仟捌佰贰拾陆元玖角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