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龙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龙岗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4年末,全区国有资产总额2,524.44亿元(不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以实物量统计),负债总额239.92亿元,净资产总额2,284.52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23.98亿元、负债总额158.58亿元、净资产总额265.40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13.67亿元、负债总额30.27亿元、净资产83.40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986.79亿元、负债总额51.07亿元、净资产总额1,935.72亿元。
2024年末,全区土地总面积38818.35公顷,保有资源量建筑用花岗岩矿估算1859.2万立方米,森林面积11979.55公顷,湿地资源总量1468.4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紧扣“两化两力两集中”改革要求,推动区属国企战略性重组,积极布局新兴产业,优化调整薪酬激励机制,推进国企监事会改革和董事会建设,高位高效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二是以区域产业发展为中心,强化算力资源池等新型基础设施供给,招商引进67个项目、总意向投资额186亿元落户龙岗,参投5只重大产业基金,撬动超240亿元资本聚焦我市“20+8”、我区“11+2”产业,全方位提升区属国企产业综合服务水平。
三是着力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在粮食安全领域,全年储粮18.02万吨,轮换9.08万吨,超额完成储备任务;在市政设施运营领域,全年有效应对黄色及以上暴雨等级79次,成功抵御“马力斯”“摩羯”等台风的过境影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制定《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持续攻坚历史遗留难题,开展在建工程转固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大鹏新区历史遗留资产移交。
二是通过市场化方式、跨部门调剂、内部挖潜等多举措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强化物业统筹调配,2024年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原有在外租赁物业面积约2.14万平方米,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支出,提高自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建成布吉、横岗文体中心,龙岗国际艺术中心主体结构封顶,开展文体活动超万场;优化产业用房管理,助力新兴产业发展;供应保障性住房超4000套,完成多项城中村安全改造与“瓶改管”工程;持续加大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环保等领域投入,新建一批学校、医院、道路与碧道绿道,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高标准推进分区规划编制审批,提升空间供给能力。全年产业提容新增厂房面积62万平方米,供应产业用地47.6公顷、居住用地41.6公顷、民生用地330公顷。
二是统筹推进资源管护,大力守护储备土地资源,提升林业管理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步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
三是聚力生态环境攻坚,运用科技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推动近零碳试点与碳排放履约,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不足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国资国企服务产业、支持科技创新功能作用发挥不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水污染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工作有待加强等。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优化国资国企布局,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服务产业能力。引导区属国企加大研发投入,争取在数据产业、现代工业服务业打造若干家国高或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建设低空数字底座、算力池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赛道产业发展的区域生态;优化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向科技创新带动等综合贡献倾斜。
二是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提升使用效益;严控增量资产管理,通过“先调剂、后租赁、再配置”的方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关注民生领域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全流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是抓好水污染综合整治与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推进水污染溯源整治,强化涉水面源排查整治,严格饮用水源地监管,深化入河排放口整治;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地用途监管与违法行为查处,科学推进森林抚育和城市绿化建设,持续扩大全区森林覆盖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