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及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统筹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现委托熟悉龙岗区情况且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全区文化、体育类场地数量及面积进行实地踏勘摸排及统计等工作,现公开征选项目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名称
2025年龙岗区文化、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1)文化场地统计调查
主要对2025年龙岗区全口径文化场地进行统计。统计范围包括:公共文化场馆(小口径)、艺术表演场地、文化交流与创意场地、学校文化场地、其他特色文化场地。主要统计文化场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细名称、所在地址及场地类型等基本情况,统计场地室内面积、占地面积等情况。
(2)体育场地统计调查
在2024年度存量数据基础上,对2025年新增体育场地进行统计。重点核查新增、漏报、误报、数据逻辑不符等情况。对于龙岗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定制化需求指标进行设计,包括各类体育场地具体片数、体育场地分布、体育场地经营和利用情况等进行指标补充完善。对于体育场地统计常态化工作中的各类场(馆)中体育场地具体数量、体育场地利用率等指标进行附加统计调查,对于体育场地的分布和数量状况进行摸底。
2.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
3.项目费用
本项目咨询费用总价包干不超过19.398万元(人民币)。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三、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四)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作证据留存。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六)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四、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五、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一)详细报价及成果清单;
(二)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方案;
(五)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4日16:00点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8号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二楼,收件人:胡先生,电话:0755-28937036。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37003。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