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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选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体育场地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共同组建龙岗区青少年游泳、男子篮球、网球项目后备人才基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现状篮球场和网球场立柱锈蚀严重,球场面层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运动员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训练,提高训练效果,拟对3片体育场地翻新改造。根据《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小型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我中心公开征选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体育场地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公告如下:

  一、投标须知

  (一)标段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体育场地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

  (三)是否场外工程

  是。

  (四)工程规模及特征

  本工程位于龙城高级中学校园内,涉及龙城高级中学内两片篮球场、一片网球场。现有两片篮球场地面、围网破损,欠缺四周排水沟,本项目主要对原有硅PU面层及开裂沥青混凝土基层进行铲除后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基层找坡排水,喷涂硬地丙烯酸球场面层,球场四周新建排水沟、油漆翻新原有围网及篮球架等内容改造;现有网球场地面开裂、脱色、积水,灯光高度欠佳,围网锈蚀严重,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地面进行铲除后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基层找坡排水,喷涂硬地丙烯酸球场面层,球场四周新建排水沟、围网及球场灯光设施等内容改造。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和面层新建或翻新,增设或翻新灯具、排水沟、场地围网、座椅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及预算清单为准。

  (六)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00%。

  (七)采用的币种

  结合项目选择币种人民币。

  (八)工程质量

  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为合格。

  (九)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十)投标人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业绩(不超过3项)。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需列表汇总,汇总表需体现出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是否在建项目等内容。

  (十二)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

  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十三)投标人履约评价

  投标人提供近3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由委托单位出具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履约情况(不超过3项)。证明材料为履约证明等扫描件,以履约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

  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等环节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招标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注: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鼓励发包给满足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认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规定进行确定,但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十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六)工程量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十七)工程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法。

  (十八)投标报价要求

  招标控制价129.944680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净下浮3%,即126.246341万元。不可竞争费合计6.666699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696324万元,弃土场收纳弃置费0.970375万元)

  (十九)投标担保

  无需提供投标担保。

  (二十)投标文件组成(按序编排)

  1. 投标报价和净下浮率;

  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5. 投标人资质证书;

  6. 投标人业绩汇总表和证明(需提供施工合同);

  7.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

  8. 投标人履约评价;   

  9. 施工组织设计;

  10. 施工投标诚信承诺函;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十一)是否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否。

  (二十二)踏勘现场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

  (二十三)信用信息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做证据留存。

  (二十四)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二十五)发出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版文件‌需准备一式三份,所有副本内容须完整、清晰。‌

  ‌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一份扫描件并刻录至光盘。光盘内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版文件与刻录光盘应共同封装于同一包装内,并在包装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2025年12月3日18:00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东座1322办公室,收件人:许工,联系电话:0755-84655826。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755-84655826。

  附件1:评分细则

  附件2:施工图纸

  附件3:工程量清单

  附件4:企业近3年工程业绩表和企业近3年履约评价情况一览表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评分细则.docx
  • 附件2:施工图纸.zip
  • 附件3:工程量清单.pdf
  • 附件4:企业近3年工程业绩表和企业近3年履约评价情况一览表.docx
  •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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