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宏商工业厂区2号建筑项目开路口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4株,其中行道树3株。
(四)项目位置:宝龙街道锦龙大道与清风大道交会处西北侧
(五)种植地点:宝龙街道锦龙大道道路附属绿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宏商工业厂区2号建筑项目开路口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2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8487791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