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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育成公司关于大运无人机产业园项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8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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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国高育成公司关于大运无人机产业园项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公告
出租方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进场公开招租 √直接签约/续约
直接签约/续约依据
根据区国资局《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龙国资[2022]5号)》第六条6.6款“已签订租赁合同且符合产业导向的承租户因经营管理需要扩大租赁面积或新增租赁面积的(包括厂房、办公研发用房、商业用房、公寓等),扩租或新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规定,广东喜洋洋便利店有限公司增租A3栋宿舍103号物业符合直接签约条件,现与产服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在网站进行租赁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
物业名称
单位/人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平方米)
单价
(元/㎡/月)
合同期内租金递增情况
大运无人机产业园
A3栋宿舍103号物业
广东喜洋洋便利店有限公司
1年4个月
42.16
30
合同期内租金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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