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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卓冠文体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深圳市字在图书有限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华乐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3999号2013时尚广场(商业城)S3-03号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卓冠文体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体育类校外培训(乒乓球),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1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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