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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龙岗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完成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深财工贸〔2025〕2号),市财政局向我区下达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5万元,主要用于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深稳岗就业。

  我区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用于发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岗位及社保补贴,已于2025年4月底前执行完毕,惠企利民效果显著,惠及辖区企业125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777人。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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