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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结果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36台/套)待处理。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公开征集之后,经过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深圳市中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2100元。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有异议的,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审科提出,电话:0755-28865650转7006。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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