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36台/套)待处理。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公开征集之后,经过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深圳市中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2100元。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有异议的,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审科提出,电话:0755-28865650转7006。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