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深财资﹝2023﹞4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206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共有3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公司:东莞市周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回收报价:1600.00元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天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0755-28457333转3622。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