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龙岗区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建规[2016]6号)有关规定,经龙岗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5年8月1日起,将龙岗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由每人每月43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567元。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