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龙岗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龙岗区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建规[2016]6号)有关规定,经龙岗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5年8月1日起,将龙岗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由每人每月43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567元。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