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某园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法律顾问服务是为解决集团某园区项目相关租赁纠纷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及诉讼代理服务,主要事项包括:
1.非诉法律服务:协助与相关方开展合同谈判工作;就项目后续处理建议、诉讼结果预判等事项出具专业法律意见;起草、审查与相关方之间的函件及协议;提供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2.诉讼代理服务:全程代理与相关方的案件起诉或应诉事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拟定诉讼方案与策略;代表集团提起诉讼或应对相关方的诉讼;代表集团参与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及执行阶段;其他诉讼相关事宜。
三、服务期限
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对应专项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采购上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87.7万元。
五、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根据报价清单在采购控制价下自行报价,其中非诉法律服务最高限价为5.6万元,诉讼法律服务中基础费用最高限价19.8万元,风险代理费用费率不超过3.8%,超出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参与过本项目询价活动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询价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合同按含税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合同以各分项报价金额来结算,按照合同节点分阶段支付。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在深圳登记注册且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3.近3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
4.近3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同类法律服务成功案例,案例范围包括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产业园区项目、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等类型园区提供的租赁纠纷的非诉类和诉讼类法律服务。
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表见附件)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价,分项、分阶段支付费用。
(1)非诉法律服务费用(固定费用):
当我集团发出书面通知启动非诉法律服务后,支付50%费用。
自我集团发出书面通知书启动诉讼程序或收到对方的起诉材料,或我集团发出书面通知结束非诉法律服务,均视为非诉法律服务已完成,结算剩余50%费用。
若实际未启动非诉法律服务,无需支付该部分费用。
(2)诉讼法律服务费用(包括基础费用和风险代理费用):
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收到对方的起诉材料后支付基础费用的50%。
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后,支付40%基础费用。
当再审期限届满后,若双方均未提出再审申请,支付剩余10%基础费用和70%风险代理费用。
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办结后,支付剩余30%风险代理费用。
若未启动诉讼程序,则无需支付诉讼法律服务费用。若无减损金额的,风险费用不予支付。
九、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于2025年8月22日16:30之前(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截止时间为准)由专人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7楼1703室,逾期或不符合投标密封要求的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提供证书副本扫描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业绩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法律服务成功案例不少于1项,涉及法律诉讼代理的案例,须提供对应的判决书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团队。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相应工作经历及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前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项目服务方案。出具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项目工作内容理解、法律服务总体目标、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推进重要举措、工作流程及时间进度安排、项目工作重难点及应对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
(5)报价文件。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函的格式报价(详见附件2)。
十、招标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企业网站、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上述“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1-5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投标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投标报价函(供参考)
3.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