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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废止《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和《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国家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我中心结合各单位产业政策最新修订情况和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 修订)》有关要求,拟废止《龙岗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府规〔2023〕3号)和《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深龙府办规〔2023〕5号)。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我中心于2025年7月1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截至征询结束之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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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废止《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和《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结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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