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局龙岗区智慧就业驿站建设工作,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龙岗区智慧就业驿站项目设计咨询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智慧就业驿站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项目
二、项目需求和内容
1.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需要针对以上项目,对龙岗区就业驿站、“粤就业”、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简称省一体化系统)、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现有的软、硬件资源进行调研,进行现状、问题分析,提出项目需求及项目详细设计方案。
2.编制项目概算
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方案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需经过区政数局审核通过。
3.配合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报审和评审答疑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全部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不低于5人,项目团队应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需征得我局书面同意。
3.验收要求
通过龙岗区政数局审核,获得龙岗区政数局对本项目的正式批复视为验收合格。
4.其他要求
投标人(设计单位)的设计服务安排及承诺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选择优秀的设计人员组成设计团队,为本项目设计服务。如投标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人员专业服务能力不能胜任项目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
(2)投标方(设计单位)应安排设计经验丰富且具有良好沟通协作能力的工程师作为代表,进行全过程的技术服务。
(3)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处理项目相关技术问题,投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时起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跟踪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
(4)项目经理需定期参加现场协调会,及时配合技术答疑,并做好配合技术交流、工程验收等方面工作。
(5)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概算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
四、项目费用预算
预算价格:总预算8万元人民币,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供应商的利润等,项目决算以政数局批复为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不能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材料
(一)资格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打印许可经营信息页面的企业经营范围,属于许可经营项目的,同时提供相关凭证;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4.信用查询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于发布本招标公告前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二)响应材料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1);
2.报价文件;
3.实施方案;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等;
5.供应商认证情况;
6.距项目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履约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
7.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情况;
8.其他材料。
以上评标资料一式六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打印装订后,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
(1)应标的项目名称;
(2)应标的单位名称;
(3)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拒收。
七、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告时间从发布之日至8月19日止,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19日18:00前将投标材料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六楼612室,联系人:权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10451)。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八、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启评审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官网进行公示。
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评审评分参考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