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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宿舍(原龙岗区中型驿站)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拟对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宿舍(原龙岗区中型驿站)物业服务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宿舍(原龙岗区中型驿站)物业服务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289A

合同金额(万元):224.6766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服务面积变更为扣除1号楼红线范围外的面积;

2.服务人员核减6人,由原来的23人,减至17人;

3.服务费核减446,054元。合同金额由原来的2,246,766元(其中暂列金160,000元)核减至1,800,712元(其中暂列金160,000元)。

4.服务内容,原合同第三条第4款“清洁卫生”第(3)点“每周对所有客房通风两次,每月对所有客房进行清理至少两次”,调整为“全面保持所有客房室内卫生清洁”。

5.其他服务条款及考核内容不变。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避免政府资产闲置,依法依规实现龙岗区中型驿站平疫转换,按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将原龙岗区中型驿站1号楼“房地一体”整体划拨至区住建部门,改建为租赁式保障性住房,重点保障区内高校以及教育系统教职工的住宿需求。中型驿站2号楼由原来的“2-6层有179套间(三开间34套,双人间54套,单人标间91间)”改为“201间学员宿舍加8间自习室、阅览室”,满足党校日常教学计划安排的住宿需求。鉴于以上原因,原合同的服务面积和部分服务内容已发生变化,需要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自2025年08月06日起至2025年08月12日止(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5号

联系电话:0755-28924338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51092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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