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房屋权利人认定结果公示

  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地街道,南临龙岗大道,东临地新街,北靠文明路,西依教育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房屋权利人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

  1.坪地街道办事处;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项目现场,地址:龙岗

  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坪地段)3005号-1。

  2.网上公示:政府网站

  3.媒体公示:深圳侨报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起15个自然日,即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

  三、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联系人:伍工;电话:0755-84069854;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第二办公室楼7楼土地整备办公室 。

  四、相关附件

  (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房屋权利人认定结果公示表;

  (二)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日

相关附件: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圳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未订搬迁补偿协议房屋权利人认定结果公示表.xlsx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