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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第9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具体调整如下:

  按照2024年4月30日公布的《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在公告中备注的第②点“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26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15551平方米公园绿地、30977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20908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因2025年4月11日公布的《关于深圳市龙岗[下李朗-良安田地区]LG04-12/18城镇单元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导致已批计划公告中公共利益内容发生变化,现拟将公告中备注的第②点调整为“拟拆除范围总计落实不少于22371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医疗卫生用地、农林和其它用地、广场用地等)”。

《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

名称

申报

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平湖

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钜苍房地产有限公司

475206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工业(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其中新型产业用地的比例不超过工业用地的20%,具体比例在单元规划阶段研究确定)、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总计落实不少于22371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医疗卫生用地、农林和其它用地、广场用地等)。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工业区块线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三)深圳市白坭坑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白银路77号

  (四)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白银路81号

  二、公示网站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调整草案提出意见。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28948327)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2. 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 附件2.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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