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序号 | 招租物业名称/地址 | 物业概况 | 招租面积(平方米) | 招租价格(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承租条件 | 用途 | 使用情况 | 备注 |
1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平湖大街574号(建筑公司商业楼)1层 | 现状 | 240.61 | 57.00 | 1-5 | (一)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方为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持有效营业执照,合法持续经营; (三)承租方应履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合出租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 商业 | 空置 | |
2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双拥街136、138号发展大厦A栋附楼701号物业 | 现状 | 121.00 | 20.00 | 1-5 | 住宅 | 租赁中 | |
3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双拥街136、138号发展大厦B栋附楼403号物业 | 现状 | 94.00 | 22.00 | 1-5 | 住宅 | 租赁中 | |
上述招租信息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止,请意向承租人于公告截止日期前至出租方报名; 出租方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9楼;电话:13602592205、28494808、28949018、28948065;联系人:严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