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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乐河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24-2025年度)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采购单位名称)拟对同乐河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24-2025年度)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同乐河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

合同金额(万元):879.9452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补充完善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内容:(1)本项目在正式运营后,按月支付费用,合同付款至80%后暂不予支付,待完成项目验收、费用结算后,根据结算结果依多退少补的原则支付剩余尾款。

变更内容:(1)本项目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合同期届满前两个月暂停支付,待完成项目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最后两个月污水处理费。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第一年度合同(2023-2024年度)费用由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合同条款中约定“本项目合同付款至80%后暂不予支付,待完成项目验收、费用结算后,根据结算结果依多退少补的原则支付剩余尾款。”由于第二、第三年度费用由区财政保障,不适用于《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不受理该项目结算工作,因此需变更原合同条款中需根据结算支付尾款的条款。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11号水务大楼9楼

联系电话:0755-28948289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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