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现将本区部分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的民办学校信息公告如下,办学许可证废止后,民办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学校名称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深圳市龙岗区培新学校 | 教民244030740000190号 |
深圳市龙岗区良安田小学 | 教民244030750000170号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