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园山街道简一路拓宽及东延工程(一期)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20株,其中行道树5株;砍伐城市树木3株,均为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园山街道沙荷路与山水二路交会处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爱南路与圆湖路交会处西南侧;宝龙街道宝荷大道与宝荷路支线交会处西南侧;龙岗街道宝沙四路与宝沙二路交会处东侧;宝龙街道宝沙三路与宝沙一路交会处西侧;园山街道沙荷路与康贤路交会处南侧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园山街道简一路拓宽及东延工程(一期)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8487791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