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取消深圳市特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宝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称号,并于企业失信情形发布日期或行政处罚下达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特此通告。
附件:龙岗区取消认定称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