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征收部门委托,因新布新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需征收下列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现将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公示如下,如对下列公示房屋权利人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带齐产权资料到宝龙街道土地整备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公示内容将作为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联系人: 文工/吕工 0755-23255372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办事处3栋3311
一、房屋权属核查信息
序号
权利人
地址
测绘编号
建筑面积(㎡)
产权证明资料
房屋
用途
是否存在查违记录
是否符合“一户一栋”
备注
附上述房屋CAD位置图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