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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集中遴选(遴选编号:LGQRMYYYXB-2025001)的项目公告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管理制度》,深圳市龙岗区人民药品配送商集中遴选项目采用院内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的配送商参加。

  1.项目明细: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1

LGQRMYYYXB-2025001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集中遴选

  2.配送商(参与人)须知:

  (1)参与遴选费用的承担:无论遴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参与遴选的配送商自行承担与参加遴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2)参与人领取了遴选方案文件后不参加遴选活动的,请在正式遴选前通知采购单位。

  (3)请参与人密切留意龙岗在线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4)若配送商与本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须执行回避,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回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医疗机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和其他从事管理的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开办、入股(除上市公司非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参与本次遴选的委托人不得与本医疗机构职工有直系亲属关系(出具承诺函)。

  3.配送商(参与人)资格要求:

  (1)证照齐全(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

  (2)配送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经营、财务状况稳定、商业信誉良好的药品经营企业;参加本院药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无药品回扣、商业贿赂记录,无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等不良记录。

  (3)配送商需为本次遴选的品种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或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有配送资格的企业。

  (4)不同参与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于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配送商的遴选参评资料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与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参与人填写《参与人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4.项目未经报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遴选活动,报名领取遴选方案文件方式:

  (1)线上报名领取遴选方案文件:请将报名表(见附件)、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信用文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lgqrmyyyxb@lg.gov.cn。

  (2)信用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

  6.领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5 日  (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7.项目开展安排如下:

项目名称

参评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配送商遴选时间

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药品供应商集中遴选

2025年6月26日  

2025年 6月27日14 :30  

消毒供应中心2楼202会议室

  本项目本次公告结束后若不足15家配送商报名,将延长公告时间,延长公告仍不足15家,医院则根据规章制度直接安排时间洽谈;若有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8.有关本次遴选之事宜请联系袁药师,联系电话:0755-28932833-5001。

  9.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集中遴选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集中遴选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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