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符合入库纳统条件的企业需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交入库申报材料,并依法依规报送统计资料。为做好调查单位入库审核确认,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期间,将有佩戴工作证的调查人员到您单位开展“四上”企业入库核查,希望贵企业给予理解和配合。
一、“四上”企业的定义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四上”企业入库的意义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企业入库纳统既充分体现企业的发展实力,又有利于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助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三、“四上”企业入库申报材料
贵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等相关财务资料(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累计数据),详细要求可联系统计机构问询。
四、相关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需要单位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及时填报核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实提供核查资料。
对拒绝或者妨碍统计机构、调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核查数据的核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保密义务与违法举报
各级统计机构及调查人员将对贵企业填报的核查数据严格保密。数据仅用于“四上”企业入库工作,不作为其他行政行为的依据。如工作中遇到统计机构或调查人员有违法或损害贵企业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龙岗区或街道统计机构举报。
附件:龙岗区“四上”企业入库核查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
龙岗区“四上”企业入库核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