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我院现有两批医疗设备(共计200台/套,资产原值合计669.15万元,详见附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到我院进行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我院将上述医疗设备交由报价最高的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一、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方需对设备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投标方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二次流入使用的所有责任;
(四)投标方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报废医疗设备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投标方应将相关资质证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应密封加盖公章交院方;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二、公告期:2025年5月27日8:00至2025年6月3日17:00。
三、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办公楼1栋104财务科②。
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0755-28457333-3929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残值评估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