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岭南书院·深圳鹤湖书院文化主题陈列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为持续深化岭南书院文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深圳鹤湖书院文化阵地效能,有效活化利用其建筑资源,龙岗区文明办拟策划开展岭南书院·深圳鹤湖书院文化主题陈列项目。
三、采购限价:35万元以内。
四、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
(一)策划不少于5场书院文化主题陈列。利用现有空间,策划开展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作品、创意艺术等为主要内容的陈列。
(二)每场陈列配套开展不少于1场线下活动。
(三)每场陈列及活动策划并开展前期预热和相关新媒体宣传,并剪辑推出1个总视频,用于二次传播。
(四)陈列成果图册。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国内注册经营;2.具备项目执行实力和专业团队,具有同类项目经验。
六、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3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详细报价表及具体执行方案(包含思路策划、文案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4.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范围、专业实力、同类项目承办经验服务案例等相关资质情况简介、图片、案例合同复印件);
5.诚信状态相关信息证明资料(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相关信息以递交响应文件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加盖公章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1);
7.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岗区政府办公楼八楼区委宣传部1807室。
八、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18时0分。
九、评审方法:我部将考虑申报单位的报价、资质、项目计划书、过往成功案例、团队保障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确定合作单位。
十、咨询方式:龙岗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联系人:张小姐,咨询电话0755-88180549。
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