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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城投集团某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辅助服务专项法律顾问采购公告

  一、遴选项目名称:龙岗区城投集团某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辅助服务专项法律顾问

  二、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位于湖南怀化的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全程辅助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查拟投资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搜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目标公司资料,完成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调主要内容:目标公司主体资格及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其合法性、主要资产、重大债权债务、税务及财政补贴,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与技术标准,法人治理、劳动人事,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详见附件服务任务书);

  (二)对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三)全程参加本次交易的谈判、磋商,起草、修改投资协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发表相关法律意见;

  (四)审查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或增资协议等。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完成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和交割工作。

  四、报价要求遴选上限价

  响应单位在上限价10万元以内自行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2),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0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款的20%;

  2.乙方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且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款的20%;

  3.本项目完成投资决策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款的30%;

  4.甲方完成投资协议的签订工作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款的20%;

  5.合同款的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投资的交割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工作报告,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考核,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秀(90分及以上)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60分至89分)的,支付一半,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59分及以下)的,不予支付。

  供应商参与遴选、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费。

  如因决策原因导致项目投资终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上述付款节点结算款项,剩余付款节点(含履约考核评价费)对应的款项不予支付,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5月26日止(5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26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2317(联系人:苏工,0755-2896806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4.后期采购人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签订变更委托人的补充协议,将委托人由区城投集团变更为合资项目公司。

  九、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 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报价表

  3.综合评分表

  4.承诺函

  5.任务委托书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docx
  • 附件2:报价表.docx
  • 附件3:综合评分表.docx
  • 附件4:承诺函.docx
  • 附件5:服务任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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